哪些原因可以导致继承权的丧失
时间:2023-06-03 14:55:19 20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不论是法定继承人还是遗嘱继承人,一旦存在下列行为,那么其就丧失对遗产的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指继承人故意实施的非法剥夺被继承人生命的严重犯罪行为。只要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犯罪行为成立,不论即遂与否,均丧失继承权

如果继承人是过失致使被继承人死亡的,则不因此丧失继承权。在过失的情况下,继承人主观上并没有希望或放任被继承人死亡的恶意,而是由于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实施的某种行为,致使被继承人死亡。虽然继承人对其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并不丧失对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是指继承人以谋取遗产的动机,而实施的剥夺其他继承人生命的违法犯罪行为。

首先,继承人杀人是出于继承遗产的动机。如果继承人经司法审判确认为并非以谋夺遗产的动机杀害其他继承人的,虽然也应追究继承人的法律责任,但他并不因此而丧失对被继承人的继承权。

继承人杀害的对象,是指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继承人杀害如受遗赠人、其他继承人的配偶等,尽管构成杀人罪并应受刑罚惩罚、但并不因此而丧失继承权。

(3)遗弃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遗弃被继承人,是指继承人对丧失劳功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不能独立生活的被继承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

虐待被继承人,是指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生前施以各种方法进行肉体亡的摧残或者精神的折磨,如捆绑、殴打、火烫、冻饿、体罚、强制过度劳动、侮辱、讥讽、谩骂、限制人身自出等。虐待本身具有经常性、连续性的特点,如果届于偶尔采用亡述方法对待被继承人的,还不能视为虐待行为。法律规定只有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才能剥夺其继承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或者遗弃被继承人的,如以后确有悔改表现,而且被虐待人、被遗弃人临终前又表示宽恕,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继承人伪造遗嘱,是指继承人以被继承人的名义制作虚假遗嘱。继承人篡改遗嘱,是指继承人擅自改变被继承人所立遗嘱的内容。继承人销毁遗嘱,是指继承人将被继承人所立遗嘱完全毁灭。

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的行为,必须情节严重才能剥夺其继承权。最高人民法院对有关“情节严重”的解释是:“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括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继承权 最新知识
针对哪些原因可以导致继承权的丧失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哪些原因可以导致继承权的丧失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