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父母的赠与协议是可以撤销的吗
离婚后父母的赠与协议是不可以撤销的,离婚协议中赠与子女房产是夫妻对共同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当事人不仅具有法律约束力,而且具有保护、照顾未成年子女利益的目的,赠与人不能任意撤销。
理由如下:
1.离婚协议中的赠与具有强烈的人身关系。
2.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是夫妻双方的合意。
3.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是夫妻双方共同的行为。
二、如何办理房产赠与公证
1.当事人应准备以下材料: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中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一般要求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并按手印。
2.双方亲自到公证处填写有关表格。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3.公证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文件、查问当事人签订协议是否受到欺诈或胁迫,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4.在公证人核对完信息之后,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协议书上签名并按手印。
三、离婚赠与子女房产法院能执行吗
赠与子女房产法院是能执行的。但需要符合法定的执行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判决房产等不动产归争议依法所有的,另一方拒不退出的,可以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退出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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