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但是,七十周岁以上的,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规定发招嫖卡片的具体条款
我们每个人都有住宾馆或者酒店的经历,也经常遇到在酒店的门缝中有招嫖卡片的情况。那么这种招嫖卡片到底是否涉嫌犯罪呢?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的规定,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第六十七条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此,发招嫖小卡片的行为,最轻的会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可能予以行政拘留,如果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涉嫌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罪的共犯,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二、嫖娼未遂犯法吗
不一定,看具体情况,但一般情况下嫖娼属于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嫖娼被抓,可否开无犯罪记录证明
嫖娼被抓可以开无犯罪记录证明。刑法中没有对于嫖娼的处罚,是不影响开无犯罪记录的,但是却是违法的,属于治安案件,要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释义的说法,初次嫖娼可以视为情节较轻,但治安管理处罚法法条里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因此在适用时,是否属于情节较轻是公安机关酌情掌握的情节,属于公安机关自由裁量的范围,既可以认为属于情节较轻,也可以认为不属于情节较轻。处五千罚款属于法律规定的上限,但不属于违法,只是合理性问题。对于合法不合理的问题,即使通过诉讼也不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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