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所得是指双方共同经营、共同管理、共担风险的收入所得,是一种共同劳动所得,而不是一方劳动收入的所得,也不是同居生活期间的一切所得。也就是说,同居双方在同居期间个人所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非婚同居的共同财产仅包括共同劳动所得、共同出资和为共同生活需要购置的财产,非因共同生活需要所购置的个人财产均应归个人所有,不属同居共同财产。
一、同居共同财产要满足哪些条件
同居共同财产要满足的条件是财产是双方在同居期间所得的,双方共同拥有该财产的所有权。解除同居关系,如果是可以分割的共有财产,按双方所占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配,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
二、非法同居的财产分割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在1989年11月21日作出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
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类推适用夫妻财产的分割规定,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对于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分割,应充分考虑双方的男女关系、经济关系、对共同生活的贡献、同居的程度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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