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医政司医疗处处长赵明钢在刚刚结束的“民航中南地区应急医疗培训班”重申:发生医疗纠纷时,一旦发现医生篡改病历,将直接定性为医疗事故。患者可以保存原始病历复印件举证或者申请公安部门“痕检”鉴定。昨日,记者走访一些医院时,不少医院的有关人士称,并未收到相关文件,广东省卫生厅也未予以证实。据了解,现行的医疗事故鉴定针对医生篡改病历的规定是,若医生篡改病历的行为或后果直接导致了病人病情恶化,甚至更严重的的情况时,才会认定是医疗事故,否则认定为是篡改文书的责任。
发生医疗纠纷时,针对医生篡改病历的做法,赵明钢建议,患者有权利索取病历复印件,可以作为原始资料保存举证,也可向公安、司法部门独立的鉴定机构申请“痕检”鉴定。根据
卫生部医政司、政法司联合下发的通知,凡是证实到病历被伪造过的,将直接定性为医疗事故,其等级、责任具体另行讨论,该文件有待卫生部的证实和下发,对于医生的病历的规范也将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
怎么判定为医疗事故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判定为医疗事故:
1、事故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而发生的事件;
3、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而不是有伤害患者的主观故意,造成患者的人身损害;
4、过失行为和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全文55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