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公积金贷款条件: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需同时具备下列基础条件:
1、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济南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
4、对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要求由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5、具有合法的购买住房合同或协议,借款人必须是购房合同约定的产权人;所购住房为济南地区范围内的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建房、房改房及二手房;
6、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政策规定首付款比例的购房款;
7、同意以所购住房或管理中心认可的其他房产作抵押,或以有价证券作为质押,或由集资建房单位提供阶段性贷款担保。不能提供担保的行政事业单位,要由该单位与管理中心签订协议,负责代扣代缴借款人每月应还的贷款本息。
公积金新政策关注热点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
2.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3.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要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加大对购房缴存职工的支持力度。
4.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
全文61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