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专项检查活动,主要是清理和纠正近年来违法办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案件,查处一批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案件,进一步维护法律的公正实施,保护罪犯的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法律监督长效机制,使执法为民宗旨落到实处。
专项检查活对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案件逐人逐案进行全面清理,对不符合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条件的案件及时纠正。涉及司法人员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严肃查处有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高检院要求各监管场所设立举报箱,对举报人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检察机关要反馈调查核实的情况。为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各级检察院要设立和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
高检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在专项检查活动中,要实行岗位责任制和目标责任制,分管检察长为第一责任人,由于工作不负责任,监督不到位,发生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检察人员及主管领导的责任。对专项检查情况实施每月通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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