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别:目的当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物品时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以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为表现形式,扰乱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危害广大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必须坚决依法打击。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
刑法中传播淫秽物品罪如何理解
本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传播的含义,与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中的“传播”的含义相同。利用互联网建立主要用于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群组,成员众多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建立者、管理者和主要传播者,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本罪只能由故意构成,但不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牟利目的。犯本罪的,根据刑法第364条第1款、第4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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