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八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受害人在起诉期限内提出起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不受起诉期限的限制。
我国刑法对刑事诉讼时效的具体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
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追诉时效的中断,也称追诉时效的更新,是指在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律规定的事由,而使以前所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法律规定的事由终了之时,时效重新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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