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请律师,也可以自行辩护。辩护是刑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为反驳控诉,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和理由,说明被告无罪、罪轻或应当减轻、免除处罚的诉讼活动。自行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针对指控进行反驳、申辩和辩解的行为。自行辩护权与国家追诉权是同时产生的,任何公民一旦被追诉,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就自动享有自行辩护权,进行上述辩护行为。自行辩护权贯穿于整个刑事诉讼,无论是在侦查阶段,还是在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可以为自己辩护。
一、自行辩护不受诉讼诉讼阶段的限制吗
不受限制的。无论是侦查阶段,还是审查起诉阶段,或者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可以行使辩护权。《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并且侦查机关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但是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三十四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应当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行使辩护权。《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这里的辩护,不仅包括自行辩护,还包括委托辩护人进行辩护。《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最后陈述也是被告人行使辩护权的一种体现,是对被指控行为的申辩和解释。
二、刑事案件中辩护权的行使方式有哪些
刑事案件中辩护权的行使方式有自行辩护、委托辩护和指定辩护。
自行辩护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为自己进行的辩护。这种辩护贯穿于刑事诉讼整个过程,无论是在阶段还是在审判阶段,被告人都可以为自己辩护,自行辩护是十分有效并被频繁使用的辩护方式。
委托辩护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与法律允许的人签订委托合同,由他人为自己作辩护。这里的他人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其他公民。委托辩护相对于自行辩护而言更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充分行使辩护权,因此成为现代刑事诉讼中最为主要的一种辩护方式。
指定辩护是指遇有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况的,法院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为其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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