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离婚可以的。且若当事人单方面提出离婚,对方不同意的,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后经过调解无效,认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的会判决准予离婚;若法院认为双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则不会判决离婚。
一、二审起诉离婚法院怎么判决
起诉离婚二审会判决准予离婚或者不准予离婚。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准予或不准予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一般情况下,起诉离婚二审的,法院会判决离婚。但是如果法官认为双方感情没有完全破裂,或者有过错的一方有悔改的表现,双方有和好的可能性的,原则上法院不会准予离婚。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民法第二次起诉离婚被告不同意怎么办
二次起诉离婚被告还是不同意的话,是需要提供更充足的证据,证据双方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或者其他法定判决离婚的证据。采取诉讼离婚的目的,就是在对方不同意离婚或对财产分割、债务分担、子女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前提下,实现由法院判决离婚的目的,而不是通过起诉离婚迫使对方同意离婚。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是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判决离婚法定理由,也叫判决离婚法定原因或标准,是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根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会判离吗?
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可能会判离。离婚诉讼中判决离婚的标准,是法官要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如果对方坚持不要离婚,法官会认为夫妻感情没有完全破裂,那么第一次起诉离婚法官一般是判决不准予离婚,并且会建议修复感情,给一个和好的期间。等判决生效后六个月才可以再次提出第二次离婚诉讼。若第二次起诉,不同离婚的一方,能够举证证实夫妻感情未破裂,法院不会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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