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有诉讼期。根据法律规定,房产纠纷的一般诉讼时效为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一、房产纠纷诉讼费怎么算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房产纠纷诉讼时效有哪几种
1、房产纠纷一般诉讼时效:2年。一般时效通常适用《民法典第一编总则》第135条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超过两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房产纠纷特别诉讼时效:1年。特别时效适用《民法典第一编总则》第136条第三项的规定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情况,诉讼时效为一年,超过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房产纠纷最长诉讼时效:20年。最长时效适用《民法典第一编总则》第137条的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换言之,即权利人不知道或者不应该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请求人民法院保护也应在二十年时效之内提出,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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