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加层一般不会被强拆,相关规定如下:
1、自建房加层一般不会被强拆,但是在建造之前,必须去当地的有关部门进行申请,同时也要征得周围邻居的同意,在这种情况下才可以加盖二层;
2、由于政府是知晓的并且也批准了,所以后期不会被强拆。如果在没有申请的情况下直接加盖二层,就属于违章建筑,政府发现以后会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拆除,自建房批建流程如下:
(1)农户提出书面申请,农村村民准备建造房屋,需要以户为单位向所在的村委会提出宅基地和建房的书面申请;
(2)村集体讨论并公示,村级主要审查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拟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庄规划等。审查通过后,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并报送乡镇政府;
(3)村级组织审查,村级主要审查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拟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庄规划等。审查通过后,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并报送乡镇政府;
(4)乡镇受理审查,乡镇审查的主要是由农业农村部门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用地是否符合宅基地合理布局的要求和面积标准、宅基地和建房申请是否经过村组审核公示;而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审查用地建房是否符合国土规划、用途管制要求等,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5)乡镇政府审批,根据乡镇政府其它部门审查后,由乡镇政府对农民的宅基地申请进行审批,并出具《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6)县级政府进行备案,乡镇建立宅基地用地建房审批管理台帐,有关的资料进行归档留存,并及时将审批情况报县级农业农村和自然资源等部门进行备案;
(7)宅基地申请审查到场,收到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后,乡镇政府会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
(8)批准后丈量到场,经批准用地建房的农户,在开工前向乡镇政府申请划定的宅基地用地范围,并由乡镇政府与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开工查验,实在丈量批放宅基地,确定建房位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七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下列原则编制:
(一)落实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严格土地用途管制;
(二)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
(三)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四)统筹安排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用地,满足乡村产业和基础设施用地合理需求,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五)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六)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数量平衡、质量相当。
如果自建房被强拆如何办
1、如果自建房被强拆的话。可以向有关单位请求支付相应的各种补偿金。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2、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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