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再婚附加条件离婚协议应无效
时间:2023-06-11 18:23:38 34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我与前夫张某感情不和于今年年初达成离婚协议,约定双方未前,原仍归双方共同所有。如女方先再婚,原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男方所有;如男方先再婚,则全部归女方所有。

现在我打算再婚,但觉得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的处理不太合理。请问,上述协议是否有效?

马建庆法官:你们离婚协议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是无效的,你们双方均有权分割共同财产。《》第2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第3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因此,婚姻自由是我国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民事权利,符合的当事人,在婚姻问题上享有充分的自主权利,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强制或干涉。你们关于财产处理的协议,实际上是对再婚而附加的条件,属于暴力、胁迫之外的以其他方法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全文33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离婚协议 最新知识
针对对再婚附加条件离婚协议应无效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对再婚附加条件离婚协议应无效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