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抢栽抢种的定义
时间:2023-02-22 19:40:10 25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从土地征收(用)公告发布后,改变土地现状的行为,视同于投机不予补偿。也就是公告发布后,被征地村民如果改变青苗种类或数量搭建大量违章房屋以求获得更高的补偿,这类行为就叫抢载抢种,抢搭抢建。具体在补偿中也会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会简单的认为公告后的都是抢搭抢种。这里指的是公告发布之后,所以,你的这种情况,可以向上级政府部门申诉。

一、征地拆迁补偿怎么算啊?

征地拆迁补偿程序:

一、用地单位(拆迁人)取得征地以及规划等批准文件,然后经申请由区县建委发布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公告征地拆迁,要取得市人民政府批准征用集体土地的批复;

二、拆迁人拟定、报批、公布拆迁实施方案;

三、拆迁人向区县建委申请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四、区县建委审核发证,并发布拆迁公告;

五、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六、如果在公告的搬迁期限内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由区县建委裁决;

七、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届满被拆迁人拒绝搬迁的;

八、拆迁期限(1年+6个月);

九、拆迁结案。

二、签订征地补偿协议的程序具体是什么呢

土地征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程序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具体程序为:

1.市、县国土资源局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用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2.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地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

村委会或村民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市、县国土资源局或被征地所在的乡镇政府,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

3.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并现场填制调查表一式三份,由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和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共同确认无误后签字。

4.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就协议主要内容按照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议事程序等民主程序作出决议。

村委会作为被征收主体的,签订协议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向农村村民公示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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