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住房公积金中心电话是:022-12329
天津市民还可以通过如下方式进行咨询:
(1)进入天津市人民政府的门户网站,点击专门的公积金查询入口,点击服务栏目,会出现下图所示的公积金查询选登陆后可按步骤进行公积金查询查询。
(2)在天津便民服务专线平台咨询,点击社会服务栏目的咨询服务,点击咨询服务子分类的住房保障咨询,会有具体地区部门的咨询电话。
天津住房公积金提取有什么条件
职工按照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应当提供下列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一)购买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证明;
(二)建造住房的,提供规划、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四)离休、退休的,提供离休、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的证明;
(七)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偿还贷款本息证明;
(八)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提供承租住房证明和家庭工资收入证明;
(九)因其他特殊情况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以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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