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有法律法规规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可以依法进行工商变更登记,但却不能直接去掉法定代表人。在单位没有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情况下,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可能同意单位将原法定代表人去掉。想辞去法定代表人的人员,可以通过内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话,直接到法院起诉即可。《公司法》第13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一、法定代表人的法律风险
(一)民事责任---赔偿责任
一般情况下,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就是企业法人的行为,因而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本企业/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向第三人直接承担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只是向公司承担因自身过错而产生的民事责任。
1.因法定代表人故意或过失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法定代表人可能需对该损失予以赔偿
2.法定代表人可能需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勤勉义务,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承担责任
3.法定代表人同第三人相串通,损害本公司利益的,应当与第三人一起向公司承担连带民事侵权赔偿责任。
(二)行政责任---行政处罚
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这些行为属于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造成或可能造成公司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资格受损,对外承担责任的能力削减,而这些行为如果是由于法定代表人的决策造成的,行政机关会直接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责任。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产生方式是怎样的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产生方式是怎样的:(一)董事长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况。一般公司董事会成员由股东(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而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所以,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可以由前述两种方式产生,也可以规定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或者其他产生办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只能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则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二)执行董事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况。不设董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的只能是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而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股东会选举方式必为产生法定代表人的方式。(三)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况。依《公司法》有关规定,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所以,在此情况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实际上是由董事会决定。而在不设董事会的情况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经理)按公司章程规定的办法产生,公司章程没有规定的,应由股东会决定。(四)一人有限公司的特殊情况。一人有限公司除遵循前述原则外,因其是单一股东,公司章程即由单一股东单独制定修改,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产生自然由股东说了算。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