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索赔可以直接向对方索赔,如果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一、发生交通事故需要调解吗
发生交通事故并不是必须调解,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可以选择调解也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并且如果交通事故没有造成人身伤亡的,也可以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二、交通肇事中对方全责时如何处理
交通肇事中对方全责时,对方应当赔偿受害人的人身损失和财产损失,在保险公司赔偿限额外的部分,由全责方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车祸后如何索赔维权
对交通事故索赔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第一时间留存准确的当事人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并及时报保险公司确认损失情况,这样才能进一步确定具体的赔偿责任主体,以便后续解决纠纷。交通事故案件中,保险公司、驾驶员及其他与事故相关人都可能成为责任主体,如果事故车辆投有交强险,应先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再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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