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该股东是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公司财产,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如果该股东不是公司的工作人员,其侵占公司财产的行为属于民事范畴的债权债务关系,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来追究。
一、到底是职务侵占罪还是贪污罪应该怎样区分
1、主体要件不同。
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无论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国有公司、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集体性质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一切职工都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贪污罪的主体则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其中包括在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包括受国有公司、国有企业委派或者聘请,作为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代表,在中外合资、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等非国有单位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
2、犯罪行为不同。
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
贪污罪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公共财物的行为。
3、犯罪对象不同。
职务侵占罪的对象必须是自己职权范围内或者是工作范围内经营的本单位的财物。它既可能是公共财物,也可能是私有财物。
贪污罪的对象只能是公共财物。
4、情节要件的要求不同。
职务侵占罪的构成必须是侵占公司、企业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数额较小的不构成犯罪。
法律对贪污罪没有规定数额的限制。当然如果犯罪数额较小,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贪污行为不应认为是犯罪。
二、侵吞公司财产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侵占公司财产构成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
三、职务侵占罪的常见形式有什么
职务侵占罪的常见形式有:
1、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财产。
2、公司股东擅自占有出资企业的财产。
3、非法占有其他股东的股权。
4、把公司的股权转让款据为己有。
5、以公司名义向他人借款后,占有或者携款逃逸。
6、采取不正当交易手段,攫取其他应归属于公司的企业的利益。
7、非法处分或者使用本单位合法持有的财产,即变持为全部。
8、非法占有政府退还公司的土地出让金等款项。
9、利用职务便利不付款就占有本公司产品。
10、虚构不存在的项目或业务占有公司资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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