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合租房合同时要明确的事项:
1、一切以书面为准,口头承诺视为无效。
2、长租短租要写明,转租协议可事先约定。
3、明确房租和水电煤气费的支付额度、方式、时间。
4、电话、宽带易忽视,不使用要及时停机。
5、清点屋内设施,有更改需双方签名确认。
一、房屋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多少年
房屋租赁合同期限规定为:
1、最长期限为20年,租赁期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租之日起不可以超过20年;
2、超过20年的,超出部分视为无效。一般来说,根据租期长短,租金会有一定比例的上涨。会根据价格上涨来进行调整。
一、房屋租赁合同包括的内容如下:
1、合同主体。房屋租赁合同的主体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写明出租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其住所;
2、房屋状况。房屋租赁合同的标的物是特定的房屋,房屋的特定化要通过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装修设施及状况等体现;
3、租赁期限。租赁期限,是指出租人将房屋的使用权和收益权让渡给承租人的期限。我国法律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出的部分无效;
4、租赁用途。租赁用途,是指承租人使用租赁房屋的目的,包括从事生产经营和生活居住。房屋用途在建设时经规划部门确定,不允许当事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5、租金支付。租金是房屋承租人为取得一定期限的房屋使用权而付给出租人的报酬,是承租人向出租人所支付的对价。租金的支付方式可以有现金、支票、汇票等方式。租金的支付期限由当事人自由约定;
6、房屋修缮。为保证租赁期间房屋一直处于安全和适用的状态,双方应对租赁期间房屋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的维修责任加以约定。
7、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让其搬离;如果出租人未按约定配备家具等,承租人可以与其协商降低房租等。
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要求如下:
1、确定房东一定为房屋产权人;
2、确定房屋是不存在权利瑕疵,是没有进行抵押或担保的;
3、要求租赁房屋是合法的建筑;合同双方对房屋使用期限、使用方式达成一致意见;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等。
总之,房屋租赁合同包括房屋租赁合同续签的最长期限为20年,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出部分无效。租赁期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租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一般来说,根据租期长短,租金会有一定比例的上涨,这主要是根据价格上涨而调整的。如果租金20年不涨,对出租人将非常不利。
二、在中介签了合同有效吗
中介公司如果有房主的租赁委托书获取了房东的许可,就可以和中介签订租房合同,这种形式其实就是中介先和房东签订租房协议,然后中介再将房屋转租出去,中介公司相当于二房东。如果中介公司没有获得房东的许可,那么签订的合同就无效。
中介房屋租赁合同注意事项
(一)租赁房屋需要验明房屋的产权证,房主本人身份证,确认是否有权利租赁房屋。
(二)房屋邻居都是什么人,是否会影响以后的居住。
(三)明确房屋的相关配套费用(水,电,煤气,物业费,采暖费,有线电视,宽带,电话)等由谁承担并确认现在缴费情况。
(四)在房屋押金的问题上需在合同内约定什么情况下返还,什么情况下不返。
(五)在房屋租赁合同内约定如房屋出现漏水、室内用品损坏等问题由谁负责。
(六)房屋的租金约定,付款的时间,租赁的时间,租赁的期限等等。其他在使用房屋期间能够预想遇到的问题都在中介房屋租赁合同内约定出来。
三、南京房屋出租公司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1、验证核实承租人的身份及经济能力。
房东在出租房屋时要核查承租人身份的真实性及租用物业为何种用途,了解承租人的基本生活来源,是否有固定工作等,以免对方交不起房租时发生租赁纠纷。同时,对于外地租客,房东可查看其暂住证并应留有租客的身份证复印件,确保利益不受损失。
2、预留一定数额房租抵押金以免利益受损。
房屋业主在租房时一定要房客交纳一定数额的抵押金,以避免房客拖欠房租及水、电、煤气、电话等费用。同时还可避免房客在租住期间内损坏屋内家具、家电等设施或者干脆卷东西逃跑的情况发生。
3、屋内预留配置验查仔细免除后患。
通常情况下在出租房屋时,房屋业主会将屋内家电、家具等设施留给租客使用。因此对于年代相对较久远的老房子而言,业主在出租房屋前更应该将屋内预留给租客的物品、设施等检查清楚,适当维修,以免在日后承租房屋中发生危险。
4、租赁合同细节条款签仔细。
房屋业主在签署租赁合约时要约定清楚与租客的租赁期限、租金金额、支付方式以及逾期交租责任,有无权转租、分租等细节,以免房屋业主与租客在日后租赁期间因合同细节条款不明而带来矛盾,引发不必要的争执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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