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女儿是否有继承权
时间:2023-03-19 18:33:08 37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离婚财产女儿是有继承权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可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继承遗产,且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一、死者第一继承人是谁

1、配偶。

合法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同居关系的双方、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双方互不享有继承权。须注意:

配偶一方在离婚诉讼中死亡的,另一方仍为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被宣告死亡人(若于判决宣告时并未自然死亡)于判决宣告之后才自然死亡的,若死亡宣告的判决尚未撤销,其原配偶即使尚未再婚,也不享有继承权。

2、父母。

父母包括被继承人的生父母、养父母和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须注意:生父母对被他人收养的亲生子女不享有继承权。

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

3、子女。

包括被继承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须注意:

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养子女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养子女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适当分得生父母的遗产。

还须注意:根据《民法典》收养须办理收养登记,未办理登记的,收养无效。

4、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无论其是否再婚,均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5、名为养孙子女的养子女。

名义上为养孙子女,实际上属于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的,该“养孙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6、胎儿。

胎儿的父亲死亡,给胎儿保留应继份额的时候,胎儿的地位相当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不过,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胎儿的应继份由其父亲的继承人继承。

二、送出去的女儿有无继承权

送出去的女儿没有无继承权。但如果被继承人指定其为继承人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故可判断,子女送养后,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对亲生父母的财产是没有继承权的。

三、女婿可以继承房产吗

女婿不一定可以继承房产,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有遗嘱表示由女婿继承遗产,则按照遗嘱的内容办理;如果没有遗嘱,则女婿是没有权利继承房产的;但是如果女儿死亡,法律规定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和父母。

全文94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继承权 最新知识
针对离婚财产女儿是否有继承权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离婚财产女儿是否有继承权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