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违法所得不可以折抵没收财产。没收财产和没收违法所得的区别如下:1、没收财产是刑罚的附加刑,没收违法所得不是刑罚,是一种财产罚;2、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家所有,没收违法所得通常不涉及违法人的合法财产。
罚金的对象是合法财产,二者性质有着本质的区别,没收的财产是不可以折抵刑罚中的罚金。
没收违法所得的程序
1.申请的提出:应由犯罪地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市一级检察院,向对应的中级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2.法院审查、受理:法院对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应在7日内审查完毕,决定是否受理。决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近亲属、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诉讼。
4.审理。公告期满后,法院应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根据不同情况,法院会作出没收或驳回申请的裁定。
5.终止审理情形:在审理没收违法所得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归案的,应当终止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是没有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有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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