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超龄人员社保补缴所需材料
1、《超龄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审批表》原件两份,复印件一份;
2、《超龄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基本养老金核准表》复印件一份;
3、《视同缴费年限预审表》复印件二份;
4、《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原件一份;
5、可通过网站下载或到办事大厅领取填写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三份;
6、《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
7、《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
8、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9、用人单位需携带公章。
二、超龄人员社保补缴流程
以下补缴手续均由单位完成:
1、超龄人员补缴社会保险的需先经市、区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
2、单位携带补缴表格及补缴材料到社保中心街道业务岗办理超龄人员养老保险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及补缴业务;
3、单位携带补缴汇总表到五险财务收款岗交款;
4、单位携带表格到社保中心五险登记业务岗打印缴费情况表;
5、单位携带表格及材料到海淀区行政事务管理科办理审核退休人员信息、工龄审定及核准退休手续;
6、单位携带表格及材料到社保中心五险登记业务岗办理养老保险在职人员减少业务;
7、单位携带补缴表格及补缴材料到社保中心五险补缴业务岗办理补缴手续;
8、单位携带补缴表格到五险财务收款岗交款;
9、单位携带表格及材料到社保中心四险支付业务岗办理退休关系转移手续;
10、单位携带材料到行政事务管理科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11、单位携带档案及材料到超龄人员户籍所在地社保中心,审核后转往户籍所在地街道社保所,街道社保所持表格及材料到社保中心办理参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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