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罪管辖机关是事故发生地的公安机关。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一、医疗纠纷刑事责任认定问题
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的规定,认定医疗纠纷中的刑事责任。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二、医疗犯罪是怎么认定的?
医疗事故犯罪的认定:1、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2、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3、主体为实施了违章医疗行为的医务人员;4、主观方面为过失。
三、新生儿缺氧死亡,医院有责任吗?
情况不清,要分析病历资料,方可得出初步的意见。不能断言医院就有责任。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本罪的包含以下四个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实施了违章医疗行为的医务人员。医务人员是指具有一定医学知识和医疗技能,取得行医资格,直接从事医疗护理工作的人员,包括医院医务人员及经批准的个体行医者。目前社会上存在一些既无医疗技能又未取得行医许可证的非法行医者,这些人不属于医疗事故罪的主体。(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主观上对病人伤亡存在重大业务过失。在这里,本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存在重大过失而不是一般过失,即从主观上过失程度之轻重来说,行为人主观上存在严重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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