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户口结婚证领取应携带证明的有: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本;
3、婚姻状况证明: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委会、村委会出具;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
4、二寸彩照3张;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还需要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的证明、或法院的调解书、或法院离婚的判决书;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一、起诉离婚后应当怎样结婚
法院起诉离婚后,想要结婚的,应当携带以下证件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三)法院作出的生效离婚判决书。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二、结婚登记程序分为什么步骤
结婚登记程序分为三个步骤。具体如下:
1、初审。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询问相关情况;
2、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审查和登记。对《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等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纹。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婚姻登记,是指恋爱的男女之间,为了实现共同生活的目的,依照法定程序,经国家婚姻登记机关核准,取得结婚证的行为。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持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和《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情况属实,应准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收回《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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