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不可信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七条不可信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从不可信执行人名单中删除其相关信息:
(一)全部履行确定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
(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的;
(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止执行的。
强制执行
一、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二、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股票等财产;
4、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车辆等动产;
5、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应收账款和其他财产;
6、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土地、房地产等房地产;
7、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返还特定财产;
8、在延迟履行期间加倍支付债务利息和延迟履行金;
九、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十、限制出入境等。
失信被执行人撤销流程
1、正常情况下,法院会主动撤除的。
2、当事人也可以提出申请。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被执行人认为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错误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纠正。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一般应由被执行人本人到人民法院提出并说明理由;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一般应由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本人到人民法院提出并说明理由。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理由成立的,应当作出决定予以纠正。
(2)第七条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七条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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