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给出的素材,可以得知在以下三种情况下,非股东法定代表人需要与公司共同承担责任:1)法定代表人与公司构成共同侵权,导致对方当事人遭受损失;2)公司存在虚假出资、注册不实或抽逃资金等行为,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3)合同中规定法定代表人需承担连带责任,并且法定代表人已签字同意。在这些特殊情况下,不是公司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就需要与公司共同承担责任。
在以下三种情况下,非股东法定代表人需要与公司共同承担责任:
1.法定代表人与公司构成共同侵权,导致对方当事人遭受损失;
2.公司存在虚假出资、注册不实或抽逃资金等行为,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
3.合同中规定法定代表人需承担连带责任,并且法定代表人已签字同意。
在这些特殊情况下,不是公司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就需要与公司共同承担责任。
连 带 责 任 : 法 定 代 表 人 默 认 需 与 公 司 共 同 承 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法定代表人是以法人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因此,一般情况下法定代表人是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
然而,如果企业存在虚假注册、抽逃资金、虚假出资等违法行为,法定代表人也要承担连带责任。此外,如果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法人也要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因此,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包括:一是虚假注册、抽逃资金、虚假出资等违法行为;二是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在三种特定情况下,非股东法定代表人需要与公司共同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法定代表人是以法人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一般情况下,法定代表人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但若企业存在虚假注册、抽逃资金、虚假出资等违法行为,法定代表人需承担连带责任。此外,如果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法人也要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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