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报警后警察会对自己的个人信息保密。这涉及个人隐私,也是为了保护报警当事人的隐私权。
保护个人信息方法如下:
1、社交网站的个人信息透明度自己要设置成保密,否则的话每一个人都能看到,而我们无法控制其中是否有有不良企图的人;
2、社交软件的个人内容不要写的太真实哦,绑定的信息之外,其余的我们都是可以虚构的。只有这样,我们自己也才能够更加放心;
3、去往银行或者其他金融部门的时候要小心,不要轻易的把自己的卡交给别人去处理,一定要去大店,去正规的地方,不要轻易相信别人的话;
4、在刷卡的时候,要留意刷卡的人有没有异常的举动,有没有记录下你信息的可疑性,提高警觉对我们是有好处的;
5、去宾馆的时候,刷卡的时候要防止对方录取你的个人信息,你自己一定要小心,很多这样的情况都是盗用别人的信息去贩卖;
6、邮寄快递的时候,你包裹上的信息一定要及时的清理掉,不要留下你的全部信息;
7、不要把自己的信息毫无保留的告诉你身边的人,有的时候,你的信息可能就会在不经意之间透漏出去了。
要打110报警,让警察来解决。
1、伤情轻微
不构成轻伤的,一般不以犯罪论处。但违法治安管理法规,公安机关可酌情予以训诫、罚款甚至治安拘留十五日以内。
2、不构成轻伤,其他情节恶劣,同样可定罪量刑。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一人以上轻伤或三人以上轻微伤的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他人、致使他人无法正常生活、工作,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以上、任意损毁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或者任意占用公私财物1万元以上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
(5)在两年内实施三次以上寻衅滋事行为的
3、伤情严重
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量刑三年以内。致人重伤的,量刑三到十年。
这里的轻伤、重伤,并非自己理解的轻重伤,而是经过鉴定机构依据法定标准鉴定的轻重伤。
证据不足会导致难以维权。被害人称被打,行为人辩解没打,没有其他证据和线索是无法定罪量刑的。
伤害形成后应:及时报警、医院治疗,并主动保存录音录像、物证等证据。
一些人被伤害后,隔几天再去治疗。从办案人员等第三人角度看,中间可能发生其他因素导致受伤,也就是伤情不一定是初次导致,存在合理怀疑。会对定性造成影响。或者案件发生后,很久才报警,现场被破坏,行为人否认作案,一比一的证据是很难定罪量刑的。
在我国这类案件的处理方式一般是公安机关进行处理的。我国的法律规定相关的处理办法要根据相关受害人的情况进行辨别,还要看对我国的社会影响和经济财产造成多大的影响,对案件的犯罪者进行相关的处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九条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对接受过程录音录像。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一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和受案回执,并将受案回执交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无法取得联系或者拒绝接受回执的,应当在回执中注明。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条公安机关对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等应当登记,制作接受证据材料清单,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签名,并妥善保管。必要时,应当拍照或者录音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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