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完离婚协议书不算离婚,要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拿到离婚证才算正式离婚。民法典颁布后,夫妻双方去办理离婚登记之后,需要经过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才能拿到离婚证。
一、如何办理跨省的离婚手续?需要什么手续
跨省离婚一般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手续如下:
一、由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七天内决定是否立案。
二、如果法院决定立案的,原告需要缴纳诉讼费。
三、法院安排开庭审理。
四、经过审理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判决离婚;反之判决不准离婚。
不过如果是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办理离婚手续的,也可以跨省办理协议离婚,具体手续如下:
一、夫妻双方到一方住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
二、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在这个冷静期内,任何一方都可以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三、冷静期过后双方再次到离婚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发给离婚证。
二、离婚冷静期必须等30天吗
离婚冷静期,必须等30天。所谓的离婚冷静期,其实就是一对要离婚的夫妻,经过艰难的协商、谈判之后去民政局签字离婚拿离婚证,结果至少要签字后的三十天后才能拿到离婚证。如果在这个三十天内,夫妻其中一方要撤回,民政局就不会给离婚证,如果满三十天,其中一方不去领,也被认定为撤回,同样不发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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