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丹东市公开募捐资格审核需要多久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二、丹东市公开募捐资格审核受理条件
依法登记或者认定为慈善组织满二年的社会组织,申请公开募捐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组织章程建立规范的内部治理结构,理事会能够有效决策,负责人任职符合有关规定,理事会成员和负责人勤勉尽职,诚实守信;
(二)理事会成员来自同一组织以及相互间存在关联关系组织的不超过三分之一,相互间具有近亲属关系的没有同时在理事会任职;
(三)理事会成员中非内地居民不超过三分之一,法定代表人由内地居民担任;
(四)秘书长为专职,理事长(会长)、秘书长不得由同一人兼任。
三、丹东市公开募捐资格审核办理材料
1、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申请书
2、财务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申请前二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含年度慈善活动支出和年度管理费用的专项审计)
四、丹东市公开募捐资格审核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第二十二条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依法登记满二年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慈善组织符合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的条件的,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不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并书面说明理由。
五、丹东市公开募捐资格审核办理地点
丹东市新城区金河大街199号市民服务大厅二楼民政窗口
全文58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