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抚养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根据离婚协议向另一方追究子女抚养费。如果没有,可以起诉法院追究子女抚养费。法院判决具有法律强制力。对方不主动履行的,可以根据判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外,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也可以根据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中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条款,向另一方追索子女抚养费。如果失败,他们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支付子女抚养费。当然,他们也可以向法院起诉子女抚养费。
不给抚养费会怎么强制执行
不给抚养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扣押、冻结:
1.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的存款情况进行调查、审查和跟踪的活动。
2.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对申请人的银行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的存款采取强制措施,不允许提取、转让。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执行人银行账户中国家规定的专项资金。但是,人民法院认为申请执行人利用这些名义隐匿资金逃避履行义务的,可以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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