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能否主动审查诉讼时效
不能,法院在立案时不再审查诉讼时效问题,法院不能以过了诉讼时效为由不受理案件,并且不能主动示明被告已过诉讼时效,被告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时,法院应当审查,是否存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等法定情节,如果认定诉讼时效已经经过,法院应当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二、行政处罚的追诉期限是多久
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最长的追诉时间是二年,在二年内没有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的,不再进行处罚。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三、追诉时效是什么意思
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或者侵权行为的有效期限。犯罪行为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果已经被追究了法律责任,该案件应当予以撤销。刑事案件追诉时效的期限是根据各种犯罪法定刑的轻重,分别规定长短不一的追诉时效期限。
根据《刑法》的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定最高刑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2、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4、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全文61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