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中的无责方车辆若被损害至报废的,应当由责任人和其所购买的保险按照车辆的实际价值对受害人进行赔偿。我国《民法典》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无责车祸赔偿300万坐几年牢
若当事人造成车祸,赔偿受害人的数额达到300万,且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如果机动车正常行驶,没有违反交通规则,不属于刑事犯罪,赔偿被害人300万后不会判处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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