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质押车不过户能买吗
针对抵押车买卖是否合法的问题,如果抵押已经解除,可以买;如果没有解除,买了将来会有风险。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二、质押车赎回手续
(一)汽车贷款最后笔月供扣掉后约10个工作日您抵押手续就可以到办理汽车分期付款银行取回。
(二)携带证件:将解除抵押所需手续准本齐全。具体包括《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申请表》、机动车一切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以及属于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解除抵押的相关证件。
(三)携带上述资料。到车管所办理抵押登记解除手续;
(四)到了车管所之后,到对应窗口找车管所工作人员办理相关的解除手续;
(五)手续办理完毕,完成整个汽车抵押解除手续。
三、质押权和留置权区别
(一)成立的条件不同。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而留置权是依法律直接规定。
(二)占有的条件不同。两者虽然都是以担保物的占有及移转为要件,但质权在设定时才移转占有,担保物与债权事先没有占有的关系;而留置权的债权事先就与担保物有法律上的牵连。即债权人事先占有是留置权成立的前提条件。
(三)法律关系的客体不同。质权的标的包括动产还有财产权利;而留置权的标的仅为动产。
(四)权利的实现不同。质权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就可以当然行使质权;而留置权则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还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程序,才可实现留置权。
(五)消灭不同。质权不因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而消灭;而留置权则在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时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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