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上只盖发票章是无效的,除非有法人代表的签字。
首先,要清楚财务章、发票专用章、公章及合同专用章的区别。
1、财务章主要用于财务结算,开具收据、发票(有发票专用章的除外)给对方、银行印签必须留财务专用章等等,能够代表公司承担所有财务相关的义务,享受所有财务相关的权利。一般由企业的专门财务人员管理,可以是财务主管或出纳等。发票专用章是指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户购买和开具发票时须加盖“发票专用章”。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公章是代表公司的.比如公司下发内部文件.章程,或报出的报表等都要盖公章。
3、合同章是与别人(个人或单位等)签合同时盖的章。公章具有最大的权力,公章可代替合同章(但合同章不能代替公章的作用)。财务章可代替发票专用章(但发票专用章不可代替财务章)。公章与财务章互不可代替。所以,对外签订合同的,要么加盖公章,要么加盖合同专用章,而不能仅盖财产章或者发票章。
一、公章和合同章效果一样吗
公章和合同章是不一样的。公章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党政机关、司法、参政议事、军队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居民委员会或村委会等机构的法定名称章和冠以法定名称的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业务专用章。
合同章是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专用的业务专用章。
全文59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