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你首先需要起草一份行政复议申请书,再向相关部门递交申请书及证据材料。
一、事故认全责了能不能更改
根据相关的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后,是不能进行变更的,当事人如果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五日,一般事故十五日,重、特大事故二十日,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五日、十五日、二十日。当事人对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任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级公安机关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撤消的决定。
二、交通事故处理的时限有哪些
1、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的期限为20日。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0日。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
3、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
4、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在接到复议申请书后30日内做出复议决定。
5、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30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15日。
6、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可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
7、对交通事故的尸体进行检验或者鉴定后,公安机关应书面通知死者家属在10日内办理丧葬事宜。
三、交通认定书复议流程主要有哪些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当事人如果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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