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非法集资认定是怎样的
时间:2023-03-03 21:01:41 136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主要类型有三类:

1、以提供“养老服务”等名义吸收资金。

此类非法集资行为不具有提供养老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提供养老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养老服务为名收取会员费、“保证金”,并承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2、以相关“销售产品”等名义吸收资金。

此类非法集资行为是指养老服务机构不具有销售商品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等方式吸收公众资金。

3、以投资“养老公寓”、“养老院”等名义吸收资金。

此类非法集资行为是指不具有房地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地产销售为主要目的,打着投资养老公寓、养老地产等幌子,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还有部分以投资养老基地、养老建设项目等名义,承诺给付高额回报,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二、养老机构等涉嫌非法集资特点

1、打着提供养老服务的幌子,以收取会员费、“保证金”,并承诺贷款还本付息或给付回报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2、以投资养老公寓或投资其他相关养老项目为名,承诺给予高额回报、或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

3、打着销售保健、医疗等养老相关产品的幌子,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fan利等方式吸引老年人投入资金。

不法分子往往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亲情关爱方式骗取老年人信任,吸引老年人投资。

三、各界人士说法

面向老年人的非法集资组织主要以线下为主。“一般而言,非法集资组织都会选址在高大上的商贸中心地区,通过带老年投资人实地考察,达到增信的目的。同时,通过线下业务员的一对一服务,让老年投资人有‘专业’的体验。”新联在线CEO说。

投哪网董事长称,多数老年人对金融、投资知识不是很了解,缺乏鉴别正规投资渠道、合理投资方式的能力。老年人接触新生事物能力比年轻人弱,对新生的各种非法集资形式难以辨别,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不强,容易被不法分子盯上。

民政部相关负责人坦言,目前一些养老投资或收费行为涉及多个部门和行业,协调监管难度大。特别是一些养老服务机构并不开展以集中生活照料为主要内容的养老服务,不属于民政部门行政许可范围,也不在民政部门登记,其涉嫌非法集资等行为很难发现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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