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民法典对离婚证据的收集作出了规定。一般情况下,如果一方存在家暴行为,那么另一方通常可以先进行报警,接着注意收集警察的笔录、出警记录、伤情鉴定等作为证据。如果一方存在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的。那么另一方要收集交易凭证、警方的记录和录音、悔过书等自认的材料作为证据。
一、家庭暴力要保存哪些证据
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追究违法者的责任,遭遇家庭暴力可以考虑搜集和保留下列证据:
1、单位出具的书面材料
在丈夫实施家庭暴力时,应及时请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联组织、庇护所及所在单位、组织进行制止、劝阻、调解,相应机构制作的书面材料可以作为证据提交。
2、公安就关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
部分证据是认定当事人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重要证据。出警记录能够证明报案的方式、案由、出警时间、处理结果等内容。询问笔录反映的内容较出警记录更为全面,一般情况下能记录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家庭暴力的起因、程度以及处理结果等等。对于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在代理律师去调取的情况下,公安机关能够提供,但对于询问笔录,公安机关(派出所)往往以涉及当事人隐私或者作为公安机关的内部材料不对外出具为由拒绝提供,律师可以申请法院的调查令进行调查或者直接申请法院进行调取、收集。
3、证人证言。
家庭暴力的发生,除双方当事人外,其子女和邻居出具的证言也是认定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有力证据。需要注意的是,证人出庭需要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申请。证人证言一定要客观反映当时的实际情况,而且需要证人亲自到庭接受法官的询问和对方的质证。
4、视听资料。
该部分证据主要指双方的聊天记录、对方承认家庭暴力的录音、伤害情况的照片等。
5、书面证据。
常见的有施暴方出具的《悔过书》、《保证书》;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论书、原始的病历资料、医疗费票据等相关资料。
二、冷暴力离婚如何取证
关于合法证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七种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与勘验笔录,受害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收集证据:
(一)遭遇家庭冷暴力可以通过影像记录、音频录音等形式收集好证据,并找人作证;
(二)如果施暴人在受害人身上留下了伤痕,可以去做医学鉴定,作为对方实施暴力的法律证据;
(三)了解施暴人的成长环境,分析施暴人的暴力行为是否的成长环境有关;
(四)如果出现家庭冷暴力的情况可以先找居委会调解,调解不成再报警,出警记录、询问笔录、调解书都可以作为相关证据;
(五)如果家庭冷暴力造成抑郁、心理疾病等严重情况,病例、鉴定意见可以作为证据;
(六)子女、父母或其他亲戚朋友提供的证言等都可以作为证据采信。
三、如何合法收集出轨证据
收集对方出轨起诉离婚要提供证据有以下内容:
第一,“保证书”、“悔过书”等书面证据,由于一方的婚外情突然被发现,出轨一方无奈之下写下保证书、悔过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
第二,嫖娼事件等,通常嫖娼事件会有警方介入,警方的在派出所所做的笔录将会成为重要证据;
第三,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的书面材料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第四,出轨方与他(她)人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建议应先予以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第五,照片、录音录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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