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必须双方到场。由于离婚诉讼属于身份关系,双方通常需要在开庭时到场,除非有特殊情况,否则不能出庭。《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外,还应当出庭;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诉讼离婚当事人是否必须到场
1、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如果一方当事人有特殊情况,可以不到庭,法院也可以缺席判决。这里的特殊情况,主要是指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无民事行为能力、患重病等。
2、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百三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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