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产属于侵害身体权吗
时间:2023-05-03 11:11:26 491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流产属于侵害身体权吗

故意知道他人流产属于违法行为,会被判以故意伤害罪。如果只是普通的流产行为,一般不会不侵害他人身体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条规定,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

二、人身损害赔偿法院判了不给钱怎么办

法院判决后对方不给钱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确实没有什么财产,法院也没办法执行。能发现他的财产线索,可以提供给法院执行法官;如果发现他恶意转移财产的证据,也可以向法院要求移送公安机关追究他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精神损害赔偿方法是什么

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四种情形:

(一)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给他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二)侵犯监护身份权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给监护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三)侵害死者人格权或非法利用、侵害遗体、遗骨给死者近亲属造成精神损害的;

(四)灭失或毁损他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而造成精神损害。

此外,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里的损害赔偿既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符合以上范围情形的则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反之,不符合以上范围情形的则不得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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