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淮安办理船舶变更登记地点
淮安市清河区漕运西路66号
二、淮安办理船舶变更登记办理流程
1、企业法人或个人申请
2、资料审查
3、确认意见
4、录入资料,制作并发放证书
5、立卷归档
三、淮安办理船
舶变更登记办理材料
1、船舶变更登记申请书
2、变更项目的证明文书及其复印件
3、与变更项目有关的船舶登记证书
4、共有人同意变更的书面文件(如船舶属于共有)
5、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变更的证明文件(如船舶已抵押)
6、承租人同意变更船舶登记机关的证明文件(如船舶已光船租赁)
7、船舶航线或所有人住所地变更证明文件
8、船舶国籍证书
9、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
10、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11、委托证明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四、淮安办理船舶变更登记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令〔1994〕195号)
第三十五条规定:船舶登记项目发生变更时,船舶所有人应当持船舶登记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变更证明文件,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三十六条规定:船舶变更船籍港时,船舶所有人应当持船舶国籍证书和变更证明文件,到原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船籍港变更登记。对经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原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应当在船舶国籍证书签证栏内注明,并将船舶有关登记档案转交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船舶所有人再到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船舶登记工作规程》(海船舶〔2017〕46号)第五章第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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