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申请条件:a)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设施设备,提供的文化产品内容应当符合文化产品生产、出版、进口的规定;b)歌舞娱乐场所消费者人均占有使用面积不得低于1.5平方米(农村地区除外),游艺娱乐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使用面积不包括办公、仓储等非营业性区域;c)符合国家治安管理、消防安全、环境噪声等相关规定;申请条件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8号,2016年修订)第5条、第6条、第7条、第12条;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纸质审查——现场踏勘——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或专家评审——形式审查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天津市东丽开发区一经路20号天津市东丽区行政审批局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3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东丽区审批局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八、法律依据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55号)第十五条;《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8号,2016年修订)第十二条
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dlqzwfw.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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