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种从重处罚的醉驾:
1、造成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100l以上;
3、在高速公路、城市高速公路上行驶;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
5、严重超载、超载或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变造的机动车牌照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不构成其他犯罪的;
7、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醉驾从重处罚的情况有哪些?
在醉驾案件审理上,各级法院对醉驾案件普遍采取了整体从严的做法,特别是酒驾情节严重从严惩治,比如醉驾发生交通事故的,醉驾后发生逃逸的,醉酒程度高的,逃避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的。
醉酒驾驶机动车,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是需要由公安机关按照危险驾驶罪或者是其他类型的犯罪行为进行处理的,因为这是属于刑事类型的案件,同时还需要注意的就是醉酒驾驶也会被吊销驾驶证,也都不能够重新的再考驾照了,这是属于非常严重的一种处罚的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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