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利贷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高利贷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不存在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放高利贷是属于违法的行为,但不是犯罪的行为,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的,但不能以诈骗罪标准立案。
二、高利贷立案必须满足哪三个条件
高利贷立案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个人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2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1000万元以上的;
2.个人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80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400万元以上的;
3.个人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5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150人以上的。刑法中没有高利贷罪的,如果进行高利转贷的,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或者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就构成高利转贷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三、高利贷贷款无力偿还怎么办
《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认定为高利贷的部分,债务人对属于高利贷的部分可以不还,债权人因此提起的还款请求也不受法律保护,但是本金和合理的利息是要偿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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