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知识产权专利案件主管法院的规定是什么
人民法院对专利权纠纷案件的管辖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专利案件管辖权划分的规定》执行,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可以作为第一审法院
②经济特区中级人民法院
③各省、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根据实际需要并经最高人民法院同意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为二审法院。(1)根据专利权人因侵权而遭受的损失或侵权人因侵权而获得的利益确定赔偿金额
权利人因侵权而遭受的损失可以乘以总损失来计算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因产品侵犯每个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而减少的销售额
如果难以确定权利人减少的销售额总数,市场上销售的侵权产品总数乘以每项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的乘积,可以视为权利人因侵权而遭受的损失。侵权人因侵权而获得的利益可以通过将市场上销售的侵权产品总数乘以每种侵权产品合理利润的乘积来计算
侵权人因侵权而获得的利益通常根据运营成本进行计算侵权人的利益。对于完全从事侵权行为的侵权人,可根据销售利润计算。(2)侵权人的损失或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当侵权人的损失或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且无专利许可费可供参考,或专利许可费明显不合理时,可参照专利许可费的1-3倍合理确定赔偿金额,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人的侵权性质和情况,赔偿金额一般在5000元至30万元之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尽管一般侵权纠纷的管辖法院是侵权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但一般而言,无论是专利、商标还是版权侵权,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管辖法院是中级人民法院,只有大城市的基层人民法院才有管辖权
知识产权侵权责任
知识产权的共同法律特征是什么
知识产权的共同所有权意味着什么
全文69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