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过125平方米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过160平方米。
一、农村一户一宅面积标准具体是什么
农村一户一宅面积标准具体如下:
1、农村新建房屋、扩建或翻新,每户宅基地标准面积八十至一百二十平方米,各地村委会根据村规划和村实际用地情况统一确定村宅基地面积标准;
2、农村自建房屋不得超过三层,每户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三百六十平方米;
3、农村联排别墅不得超过四层,每户建筑面积不得超四百五十平方米。
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二、农村宅基地面积计算公式
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
根据村民家庭人员和本村建设用地使用情况确定:
(一)1-2人户总用地面积不得超过95平方米
(二)3人及以上户总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25平方米:
(三)原址改建总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其中建筑
占地面积根据具体地块的规划技术要求确定。
农村宅基地面积规划审批标准:
(一)村民建房建筑占地面积不大于批准建房用地面积的80%:
(二)新批宅基地建房的建筑面积不大于250平方米;
(三)原址重建的建筑面积在符合规划技术标准的情况下不大于300平方米:
(四)建筑层数不超过3层,建筑高度不大于10.5米,屋顶坡度不大于30度。
三、农村宅基地如何分配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
1、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标准。
2、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3、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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