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申请专利时,应当将申请文件直接提交或寄交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收(以下简称专利局受理处),也可以提交或寄交到设在地方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国防专利分局专门受理国防专利申请。也可以委托专业的代理机构代为进行申请。
一、专利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申请专利首先要确定你要申请的专利类型,是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还是外观设计专利。不同的类型提供的申请文件和具体的流程都不一样。总的来说,发明专利最难申请,要求很高,对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尺度国家知识产权局把握的比较严格,而且花的时间也比较长,需要好几年的时间。接下来介绍产品专利申请的流程。
1、申请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提交的文件有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说明书摘要以及其他文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提交的文件有请求书、图片或照片、简要说明等相关文件。
2、受理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文件后,发出受理通知书,确定专利申请日,给予专利申请号。对于缺少必要申请文件或者其他违反法律要求的情形的,不予受理。
3、初步审查
专利局收到申请文件后,首先对申请文件、费用缴纳等情况作形式审查。初审不合格的,申请人要根据通知进行补正或陈述意见;如仍然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驳回。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审合格,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直接进入授权程序予以授权。
4、公布(发明专利申请特有)
发明专利申请经初审合格的,进入此阶段。专利局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在《发明专利公报》上。专利局也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5、实质审查(发明专利申请特有)
自申请日起3年内,专利局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如果申请人在此期间没有提出请求,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但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没有及时提出请求的,可以出具证明,再提出请求。专利局认为必要的时候,也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6、授权
发明专利申请经过实审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在经过初审后,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将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对授权及颁发专利证书的专利,在《发明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告和登记,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三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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