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什么时候都可以申请,对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67条等待审查的条件和执行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嫌疑犯,被告人可以等待审查。(1)可能受到限制,拘留或独立适用追加刑罚的;(2)可能受到有期徒刑以上的处罚,等待审查不发生社会危险的;(3)患重大疾病,生活不能自立,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待审查不发生社会危险的;(4)拘留期限届满,案件结束,需要等待审查的;等待审查由公安机关执行。
当事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吗
审查起诉阶段可以办理取保候。只要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的就可以申请。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人民检察院劳改检察工作细则(试行)》第二十七条
办理罪犯服刑期间又犯罪案件过程中,遇到被告人原判刑已满,应当向本人宣布刑期已满按期释放。如果所犯新罪的主要事实已经查清,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依照法律规定,可在释放的同时予以逮捕。案件正在侦查阶段的,由劳动改造机关经过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正在审查起诉的,由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正在审判或在上诉期间的,由人民法院决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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