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可能涉及的控制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长期股权投资不符合国家的法律规定或产业政策一般意义上来讲,企业拥有了一项长期股权投资,就代表着涉入了另外一家企业的生产经营领域。虽然近几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对企业的从业范围不再做严格的规定,集团公司中跨业经营现象极为常见,但企业在选择投资方向时依然要考虑国家的相关规定,不能唯利是图,应该做到与国家的法律规定或产业政策保持一致。(二)长期股权投资的取得未经过恰当的授权批准授权控制是指在具体经济业务发生之前,即按照事先规定的程序对其效益性、合法性以及流程进行核准、监控以决定是否让其发生的措施。授权批准属于事前控制,可以将错误行为制止在发生之前,最大程度地减少企业的决策成本,部分长期股权投资金额大,投资风险大,因此企业必须对长期股权投资设立严密的授权审批制度。(三)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不正确长期股权投资从取得、持有到处置都会涉计较为复杂的会计处理程序。兼并式的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时的会计处理方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分为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两类,从税法的角度又可以分为免税合并和应税合并。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和处置
(一)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以成本法核算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减值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处理;其他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处理。
(二)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应当计人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应当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在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算方式中,是将该投资的收益计算与对企业出资购股的资金,以及持有的基本或非现金资产,对于企业的实际收入中间是有一个差额增值期的。因此在对该类股权投资类型的计算中,是没有具体的计算公式,而是按照实际的企业实际情况来处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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