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种选择:
1、将给员工的罚款从他的工资中扣回。
2、如果领导同意给他报销的话,加入他的工资扣缴个人所得税,并将罚款金额不得在缴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即: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一、罚没款和罚款一样吗
这个不一样,但是属于罚款的一部分。
1、罚没收入:是指执法、司法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法违章者实施经济罚款的款项、没收的赃款和赃物变价款。
2、财政部《关于对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实行预算管理的规定》各级执收、执罚部门和单位所取得的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应在3日内上缴国库。对零星收入,账面余额不足1000元的,经本级财政部门同意,可每15日上缴一次;达到1000元的,应及时上缴国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截留、坐支、挪用、私分。
3、罚没收入适用的预算科目,按财政部的有关规定通过应缴预算款核算。
二、罚金的适用方式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罚金有以下四种适用方式:
1.单科式。刑法规定的单科罚金主要适用于单位犯罪。例如,刑法第387条规定的单位受贿罪和第393条规定的单位行贿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在这种情况下,罚金只能单独适用。
2.选科式。在罚金单独适用的情况下,刑法规定罚金与其他刑种并列,可供选择适用。例如:根据刑法第275条规定,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在这种情况下,罚金作为一种选择的法定刑,只有单独适用,不能附加适用。
3.并科式。在罚金附加适用的情况下,明确规定判处自由刑时,必须同时并处罚金。例如,刑法第326条规定的倒卖文物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这里,罚金只能附加适用,不能单独适用。
4.复合式。复合式是指罚金的单处与并处同时规定在一个法条之内,以供选择适用。例如,刑法第216条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在这种情况下,罚金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单独适用,究竟是并处还是单处根据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的情节轻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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